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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香港《公司条例》,所有注册公司都必须按时向公司注册处交付周年申报表。未能遵从相关规定不仅会导致按交付日期递增的额外登记费用,严重情况下更可能引发罚款、检控或公司名称被剔除等法律后果。今天,我们将为大家整理香港本地公司关于周年申报表的常见问题解答,助您高效、准确地完成合规工作,让您能更专注于业务发展。
一、适用于所有本地公司的周年申报表常见问题解答
1.交付周年申报表应使用哪种表格?
交付周年申报表应使用指明表格NAR1。交付周年申报表时须缴付的每年登记费用视乎公司的类别而定。
2.公司何时需要交付周年申报表登记?
公司须在申报表日期后的42日内交付周年申报表登记。申报表日期视乎公司的类别而定。
3.公司必须在申报表日期后的42日内交付周年申报表登记。在计算这42日的限期时,星期日和公众假期是否包括在内?
是。在计算42日的限期时,星期日和公众假期也包括在内。不过,如果第42日为星期日或公众假期,到期日会延至下一日(该日并非星期日或公众假期)。如限期最后一日是星期六,而当日并非公众假期,请同时参阅下文问题4。
4.如交付周年申报表的限期最后一日是星期六,文件可否延至下星期一交付?
由于公司注册处处长(下文简称“处长”)无权延长交付周年申报表的法定期限,如交付的限期最后一日是星期六,限期将会维持不变。有关交付周年申报表的订明时限,以及《公司(费用)规例》(第622K章)所订明的按交付日期递增的登记费用会继续适用。公司及文件提交人应尽早向处长交付法定申报表。如公司及其高级人员拟亲身到公司注册处交付周年申报表,宜提前在星期五交付(若限期最后一日是星期六),以免需要缴纳较高的登记费用。如在限期过后的星期一交付周年申报表,便须缴付较高的登记费用。如限期最后一日是星期日或公众假期,请同时参阅上文的问题3。
如以邮递方式交付周年申报表,若公司注册处处长没有收到该文件,则该文件不会被视为已遵从交付文件的规定交付处长。
5.如交付周年申报表的限期最后一日是星期六,公司注册处停止办公,公司应怎样处理?
公司及文件提交人可以在限期最后一日或之前,亲身到公司注册处交付文件,包括周年申报表,或以邮递方式交付公司注册处(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14楼)。
客户也可于星期六(公众假期除外)将文件和支票放入公司注册处设置于金钟道政府合署高座大堂询问处附近的文件投递箱内。
已订用“电子提交服务”的注册用户可通过“电子服务网站”(网址:https://www.e-services.cr.gov.hk/)以电子形式交付周年申报表。
6.2014年3月3日后在《公司条例》(第622章)下,可否使用《资料并无改变的证明书》交付周年申报表登记?
不可以。《前身条例》(即在《公司条例》(第622章)生效日期前不时有效的《公司条例》(第32章))第107(5)及(6)条于《公司条例》(第622章)生效时废除,因此,在《公司条例》下,公司不可使用《资料并无改变的证明书》交付周年申报表。
7.公司已到期交付周年申报表,公司资料及董事和公司秘书的资料都有更改。这些改变是否可以只在周年申报表申报?我是否需要交付其他申报表?
不可以,周年申报表须提供截至申报表日期为止的资料。公司资料、公司高级人员及其资料如有更改,公司必须按照《公司条例》有关条文,以适当的指明表格申报。举例来说,表格NR1用作申报更改注册办事处地址,表格ND2B申报更改董事或公司秘书地址等。
8.我没有收到公司注册处的催办信,以致逾期交付周年申报表登记,因而须缴付较高的登记费。我可否申请豁免缴纳较高的登记费?
公司的董事及公司秘书均有责任遵从《公司条例》的规定,在订明时限内交付周年申报表及其他法定文件。每年登记费是《公司(费用)规例》(第622K章)所订明的法定费用,应在交付周年申报表时缴付。公司注册处处长对于应缴的金额没有酌情决定权。所须缴付的每年登记费是根据交付周年申报表的时间而厘定。
公司注册处的电子服务网站(www.e-services.cr.gov.hk)提供“周年申报表e提示”服务,注册用户会收到提示交付周年申报表的电子通知书。
9.我可用邮递方式交付周年申报表吗?如我以邮递方式交付周年申报表,邮递当日会被视为周年申报表交付日期吗?
您可以用邮递方式交付周年申报表。在计算应缴的每年登记费时,信封上的邮戳日期会被视为交付日期。您应在订明时限的42日内尽早交付周年申报表以避免因未能预知的情况所造成的延误并缴付较高登记费。
10.有关以邮递方式向公司注册处处长交付周年申报表方面,是否有任何我需要留意的事项?
有。以邮递方式交付周年申报表的人士须特别留意。如以邮递方式交付周年申报表,若公司注册处处长没有在订明时限内收到该周年申报表,则该周年申报表不会被视为已遵从有关规定交付处长。逾期交付周年申报表须缴付大幅提高的登记费。
11.我的公司已缴付今年的商业登记费,为何向公司注册处交付周年申报表登记时仍要缴付每年登记费?
办理商业登记及换领商业登记证属税务局辖下商业登记署所执行的《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的法定要求。即使您已换领商业登记证,您仍须根据《公司条例》向公司注册处交付周年申报表及每年登记费。
12.在修订后的表格NAR1内,新增了有关经营业务性质的项目,并有业务性质编码及描述的栏目。如何获取有关编码?我可以将它们留空吗?
公司注册处网站(www.cr.gov.hk)提供了经营业务性质的编码及描述以供参考。如公司经营多类业务,请填报最主要的一类。如果不适用,您可以将其留空。
13.我留意到表格NAR1内,分别有申报电邮地址及香港联络电话号码的栏目。我可以将它们留空吗?
请提供公司的电邮地址及香港联络电话号码以方便联络。如果不适用,您可以将其留空。
14.作为公司秘书,我不是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持牌人,因此无法提供有关的牌照编号。我可否在相关的指明表格内,将有关的栏目留空?
请在“无须领有牌照”的空格内加上√号,并提供原因。然而,如对是否需要领取牌照有任何疑问,请浏览信托及公司服务提供者注册办事处(下文称该办事处)的网站(www.tcsp.cr.gov.hk)查阅有关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的详情,或向该办事处查询。如有需要,请就有关事宜寻求独立的法律意见。
二、只适用于所有本地私人公司的周年申报表常见问题解答
1.私人公司何时需要交付周年申报表登记?
私人公司须就每一年(成立或迁册为法团当年除外)于成立为法团之日或迁册日的周年日后的42日内,交付周年申报表登记。
2.私人公司交付周年申报表时需缴付多少每年登记费?
私人公司如在成立为法团之日或迁册日的周年日后的42日内交付周年申报表登记,应缴的每年登记费为105港元。如没有在订明时限的42日内交付周年申报表,便须缴付大幅度提高的登记费。
有股本的本地私人公司交付周年申报表需缴付的登记费:
3.有股本私人公司是否必须一并交付财务报表及周年申报表?
不是。《公司条例》(第622章)附表6第3部只适用于公众公司及担保有限公司。该条规定,公司交付周年申报表时,必须一并交付财务报表及附连的核数师报告和董事报告的经核证真实副本。
4.如果我没有交付周年申报表,公司注册处会否剔除或取消我的公司的注册,或将公司解散?
公司如未有在订明时限内向公司注册处交付周年申报表,即属违反《公司条例》,公司及其每名责任人可各被检控。公司注册处处长亦可在适当的情况下,考虑采取剔除公司名称的行动。
5.我的公司规模很小,过去数年没有营业,为何仍要交付周年申报表登记?
所有根据《公司条例》注册成立或迁册的公司,均须遵从该条例的规定,包括每年于订明时限内交付周年申报表及缴付所需的登记费。
私人公司须在公司成立为法团之日或迁册日的周年日后的42日交付周年申报表。如私人公司已根据《公司条例》第5条宣布处于不活动状态并向公司注册处交付有关的特别决议,则可获豁免。
6.我的公司没有营业,无法缴付周年申报表的较高登记费,可否豁免缴付这项费用?
不可以。根据《公司条例》,公司注册处处长对于豁免缴付登记费没有酌情决定权。如公司不再经营业务,您可考虑根据《公司条例》(第622章)第750条向公司注册处处长申请撤销公司的注册,或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2章)第V部将公司清盘。
7.我的公司已到期交付周年申报表。虽然自上年的周年申报表日期起,公司的资料有所更改,但公司成员的资料及其持股量和去年一样,并无改变。我可否把表格NAR1(即周年申报表)内的附表一“非上市公司的成员详情”的部分留空?
不可以。即使“非上市公司的成员详情”内的资料和去年一样并无改变,成员的资料及其持股量必须填报于“非上市公司的成员详情”的部分内。未填妥的周年申报表会被退回公司或提交人。
8.我的公司在今年的成立或迁册周年日之后向公司注册处处长交付了一份特别决议,宣布公司由交付该特别决议的日期起处于不活动状态,我是否需要交付今年的周年申报表?
虽然根据《公司条例》第5条成为不活动公司的私人公司可获豁免交付周年申报表,但如果公司属不活动公司的生效日期是在今年的公司成立或迁册周年日后的42日后,则该公司仍须交付今年的周年申报表。
9.如果我的公司(不活动公司)已向公司注册处处长交付一份特别决议,宣布公司在今年拟进行一项会计交易,而该决议已交付处长登记,我是否需要交付今年的周年申报表?
如果一间私人公司不再是不活动公司的生效日期是在今年的公司成立或迁册周年日后第42日或之前,则该公司仍须交付今年的周年申报表。
三、只适用于所有本地公众公司的周年申报表常见问题解答
1.公众公司何时需要交付周年申报表登记?
(a)如公众公司的财政年度在《公司条例》(第622章)开始实施时(即2014年3月3日)已经开始,则公司须根据《前身条例》(即在《公司条例》(第622章)生效前不时有效的《公司条例》(第32章))的第109条,在每年的周年大会后的42日内,向公司注册处处长交付周年申报表登记。
(b)如该公司的财政年度在2014年3月3日或之后开始,则公司须根据《公司条例》(第622章)第662条就每一个财政年度,在公司的申报表日期后的42日内交付周年申报表登记。
公众公司的申报表日期是公司的会计参照期结束后的6个月届满之日。
会计参照期是拟备公司周年财务报表的参照日期。
2.公众公司交付周年申报表时需缴付多少每年登记费?
本地公众公司如在申报表日期后的42日内交付周年申报表,每年登记费用为140港元。如没有在订明时限的42日内交付周年申报表,便须缴付大幅度提高的登记费。
有股本的本地公众公司交付周年申报表需缴付的登记费:
3.在《公司条例》(第622章)下,有关公众公司交付周年申报表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公司条例》(第622章)下,公司可根据第612条免除举行周年大会,因此,就公众公司而言,举行周年大会的日期不再是交付周年申报表的参照日期。
根据《公司条例》(第622章)第662(3)及(4)(a)条,公众公司的周年申报表(连同有关的财务报表、董事报告及核数师报告的经核证真实副本)须在该公司的申报表日期后的42日内交付,而申报表日期即该公司的会计参照期结束后的6个月届满之日。会计参照期是拟备公司周年财务报表的参照日期。例如:公司拟备的周年财务报表的终结日期为12月31日,则该公司的会计参照期为1月1日至同年的12月31日。
有关规定是要求公司就其每个财政年度交付周年申报表,而并非就每个公历年交付。
4.在《公司条例》(第622章)下,上市公司在周年申报表内申报成员详情有何规定?
根据《公司条例》(第622章)附表6第2条,上市公司仅须提供在有关申报表的日期,持有该公司任何类别股份中的5%或多于5%发行股本的成员的详情。
5.在准备股东名单(为周年申报表的其中部分)时,我可以交付用Adobe Portable Document Format(PDF)格式制备及储存在唯读光碟(CD-ROM)或唯读型数码多功能光碟(DVD-ROM)吗?
不可以。唯读光碟或唯读型数码多功能光碟内提供的所需的股东资料须采用公司注册处指定的Microsoft Excel格式,Excel模板格式可在公司注册处网站(www.cr.gov.hk)下载。
四、只适用于所有本地担保有限公司的周年申报表常见问题解答
1.本地担保有限公司何时需要交付周年申报表登记?
(a)如担保有限公司的财政年度在《公司条例》(第622章)开始实施时(即2014年3月3日)已经开始,则公司须根据《前身条例》(即在《公司条例》(第622章)生效日期前不时有效的《公司条例》(第32章))的第109条,在每年的周年大会后的42日内,向公司注册处处长交付周年申报表登记。
(b)如该公司的财政年度在2014年3月3日或之后开始,则公司须根据《公司条例》(第622章)第662条就每一个财政年度,在公司的申报表日期后的42日内交付周年申报表登记。
担保有限公司的申报表日期是公司的会计参照期结束后的9个月届满之日。
会计参照期是拟备公司周年财务报表的参照日期。
2.担保有限公司交付周年申报表时需缴付多少每年登记费?
如担保有限公司根据《前身条例》(即在《公司条例》(第622章)生效日期前不时有效的《公司条例》(第32章))的第109条交付周年申报表,每年登记费用为105港元。
如本地担保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条例》(第622章)第662条交付周年申报表,而交付日期是在申报表日期后的42日内,每年登记费用为105港元。担保有限公司如逾期交付周年申报表,须缴付大幅度提高的登记费用,增幅由870港元至3,480港元。
本地担保有限公司交付周年申报表需缴付登记费
3.在《公司条例》(第622章)下,有关担保公司交付周年申报表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公司条例》(第622章)下,公司可根据第612条免除举行周年大会,因此,就担保公司而言,举行周年大会的日期不再是交付周年申报表的参照日期。
根据《公司条例》(第622章)第662(3)及(4)(b)条,担保公司的周年申报表(连同有关的财务报表、董事报告及核数师报告的经核证真实副本)须在该公司的申报表日期后的42日内交付,而申报表日期即该公司的会计参照期结束后的9个月届满之日。会计参照期是拟备公司周年财务报表的参照日期。例如:公司拟备的周年财务报表的终结日期为12月31日,则该公司的会计参照期为1月1日至同年的12月31日。
有关规定是要求公司就其每个财政年度交付周年申报表,而并非就每个公历年交付。
4.在《公司条例》(第622章)下,担保有限公司如逾期交付周年申报表会有什么后果?
《公司(费用)规例》(第622K章) 引入递增收费模式,以鼓励担保有限公司遵从交付周年申报表的法定要求。如逾期交付,便须缴付大幅度提高的登记费。该递增收费模式与适用于私人股份有限公司的收费模式相同,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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